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2019-12-08 22:22:19 点击次数:
今年12月1日起,北京市第三批道路停车改革在门头沟、房山、顺义、大兴、昌平、平谷、怀柔、密云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9个区实行,标志着北京道路停车将全部取消人工收费,并从“经营性收费”,向“政府非税收入”时代迈进。
“通常来讲,路内(路侧)停车占整个城市停车位的总数量并不高,约为5%—10%,但使用电子停车支付的意义非常大。”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城市交通中心主任程世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电子代替人工收费提高了停车的收费效率和透明度,这将改变城市出行结构,有效治理交通拥堵。
北京市某路边的电子停车场标牌。
6万余个道路停车位
纳入电子收费范围
据北京市交通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容军介绍,北京全市16个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道路停车位已全部纳入改革范围,总计覆盖552条道路、6万余个电子收费道路停车位。
据了解,北京全市分了三个时间节点来进行路侧停车收费电子化改革:2019年1月1日起东城、西城和通州区率先试点;7月1日起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和延庆区全面覆盖;12月1日起扩展至门头沟、房山、顺义、大兴、昌平、平谷、怀柔、密云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针对12月份全面覆盖的9个区,容军说,北京市交通委已在94条道路上施划了1.4万个停车位,全部采用前端视频设备,已全部安装到位;组建了近350人的停车协管员队伍,新增了非现场执法设备近600套,以加强违法停车的巡查执法力量和执法力度。
北京市工人体育馆附近路侧“高位视频”系统下停放的车辆。
停车电子化
给城市交通带来哪些变化
“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容军说,2019年是北京市道路停车改革全面实施的启动之年,也是奠基之年。
在这个框架下,停车人道路缴费意识将被逐步建立。而由于停车收费电子化,以往因人工收费覆盖不到而产生的“偷漏缴”停车人侥幸行为也将大幅减少,这在一定程度上或提高了私家车的出行成本。不过在程世东看来,这可以倒逼提高公共交通的使用频率,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另一方面,通过电子视频设备实时动态监测图像、采集大数据,还有助于解决交通事故纠纷。
记者了解到,我国在停车电子收费领域已进行过一系列探索,在经历了咪表、PDA、地磁、视频桩收费之后,目前北京正探索采用第五代路侧停车收费装置——高位视频。
AIpark(爱泊车)就是上述高位视频技术的提供商。
AIpark(爱泊车)总裁刘武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高位视频是指在4—6米的高空借助路灯或者自立杆架设摄像机,来监测整个停车过程,可实现单杆管理连续8—12个车位。其优点一是装置在高空中很难遭到人为破坏,二是由于杆与杆前后联动,即使车主在停车后将车牌遮挡,高位视频装备也能在汽车驶入前就拍下照片。
此外,由于能实现对整个辖区路侧车场全天候7×24小时监测,高位视频还可以成为公安、交管等部门的“超级帮手”,配合调取监测范围内相应图片和影像记录,协助执法部门解决刮蹭、撞车、碰瓷、停车费纠纷、偷盗等事件及案件。
值得一提的是,路侧停车电子收费还可以减少人工成本。记者日前走访北京朝阳区主要街道时发现,过去熟悉的停车收费员已基本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巡检员”。这些巡检员只负责引导,并不参与收费,且人数较少。
“过去一条街道要好几个人负责收费,现在人工转电子,只需要设备日常维护,一个人能管十几条街,大大减少了人工成本。”刘武战说。
停车费不涨
有偿错时共享或将推行
道路停车实行电子化收费后,价格是否会上涨?
北京市交通委对此表示否定。记者了解到,北京市道路停车收费价格标准由该市发展改革委制定,现行标准自2011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按照三类地区差别化收费,至今没有调整。
而道路停车缴费将主要通过“北京交通”APP来完成。为配合北京全面实施电子停车收费,记者注意到,11月23日晚,“北京交通”APP还上线了新版本。
在对道路停车缴费、开具发票等功能进行优化的基础上,“北京交通”新版本增加了地图导航至附近道路空余停车位的功能,同时多笔停车订单可批量缴费、合并开具发票。
停车费虽然不涨价,但欠缴停车费的车辆(车主)将被加强催缴。北京市交通委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北京各区停车管理部门共向20497辆车(车主)发送了催缴短信或发布公告,并在各区政府网站公示。
缓解停车难,发挥市场价格机制、规范停车费用只是一方面,如何解决“无位停车”、实现道路停车位“应划尽划”、增加停车空间也是备受关注的重点。
对此容军表示,北京明年的另一项停车收费改革就是大力推进车位共享。
“停车普查显示,中心城区公共建筑停车设施夜间大量闲置与居住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并存。”容军说,下一步北京市交通委将梳理居住区周边写字楼、商场等各类公共建筑的配套停车资源供给状况,搭建居民与停车设施供给方的对接协商平台,鼓励互联网企业、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和行业协会积极参与。
记者注意到,11月25日,北京市交通委已印发了《关于推进本市停车设施有偿错时共享的指导意见》,提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建筑的停车设施在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情况下应对外开放,实行有偿错时共享,优先用于居住停车;而居住小区的停车设施在满足本居住小区居民停车需要的情况下,也可以向社会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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