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2016-07-28 22:19:05 点击次数:
新华社北京7月28日电(记者熊琳)只需轻点鼠标,当事人就能足不出户随时接收法院传票、提前做好应诉准备,并且不必专门安排时间到法院领取程序性文书。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8日发布,该院通过启动电子送达系统向当事人送达程序性诉讼文书,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便利百姓诉讼。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直接确定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不适用电子送达。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侯军介绍,法院通过电子送达系统为当事人及律师送达包括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以及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等七类诉讼文书。自6月15日至7月22日,该项工作在民三庭试点期间,已经使用电子送达301次,成功113次,成功率达38%。
“使用电子送达诉讼文书首先要征求当事人的意见。”民三庭庭长助理李坤介绍,法官在收案后,法官助理电话征求当事人意见,如同意电子送达,则由当事人提供电话号码,法院通过系统自动生成专用司法邮箱。诉讼文书发送后,法官助理会电话提醒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查收。庭审当天,当事人携带电子传票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登记后即可进入法庭参加庭审。
如当事人不同意电子送达,法官助理记录原因后转为传统送达方式。
“电子送达系统的应用有助于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司法成本。”侯军表示,与传统送达方式相比,电子送达的平均时间为5小时,最快30分钟就完成一次送达,极大缩短了送达时间,提高了整体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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