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2017-07-16 14:40:39 点击次数:
(记者方一凡通讯员黄喆煜)日前,我市2017年市本级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结束,拟奖励芗城、龙文两区和市直企业共93家,涉及资金1101.4万元。
据悉,此轮市本级资金将对符合条件电商平台、园区、企业等专项予以支持,涉及电子商务交易额、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入驻园区企业物业费、物流渠道快递开辟、“漳州味网上行”平台建设等十六大类别的项目。其中,11家企业得到电子商务交易额奖励、2家企业得到抱团对接网络平台奖励、58家企业得到纳入统计申报奖励、9家企业得到入驻阿里巴巴出口通平台服务费补助、9家企业得到入驻园区物业费补助、1家企业获高科技电商平台创建奖励。
市商务局表示,按照“政策不睡觉、落地见成效”要求,将继续做好省、市电商扶持政策宣讲和解读工作,通过“树标杆、搭平台、强物流、畅渠道”等多措并举,帮助企业用好用活资金开拓市场,同时督导各地兑现落实各项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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